一、工程纠纷有管辖权法院如何确定
建筑工程产生纠纷的,按以下情形确定法院管辖权:
1.如果是合同纠纷,合同有约定的,由约定地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约定的,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2.如果因建筑工程产生的不动产纠纷,由建筑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工程合同的订立程序是怎样的
签订工程合同的程序如下:
1.立项
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提出初步设想,并报国家计划部门批准。
2.进行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被国家计划部门批准后,成立筹建委员会,委托有关机构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计划任务书,并报国家计划部门审批。
3.订立勘察、设计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三、工程合同签订需要注意哪些基本要素
签订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签订合同的主体需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要真实合法;
3.合同的条款需包括工程范围、工程造价、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等重要条款。
4.主体资格的审查;
5.审查建设工程施工手续是否完备;
6.履约能力的审查;
7.建设工程的价款必须明确;
8.材料、设备供应条款、争议解决与工程分包条款、违约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