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罪名怎么定罪
寻衅滋事罪名的定罪标准如下: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侵害的客体即社会公共秩序;
4.客观方面即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三、寻衅滋事罪有追诉时效期吗
有。按照《刑法》中对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来看,此罪的法定最高刑为5年有期徒刑,意味着寻衅滋事罪追诉时效为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