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诉讼费用什么意思,交判决书原件吗

退诉讼费用的意思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预交但超过实际应当交纳部分的诉讼费予以退还,同时当事人要携带相关资料才能办理。交判决书原件是根据各个地方的通知,如果当地需要就需要交纳。
一、退诉讼费用什么意思
退诉讼费用的意思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将当事人预交的但超过实际应当交纳部分的诉讼费,通过相应的退费手续,及时退还当事人。
诉讼费用退费范围包括: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退还案件受理费。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退还案件受理费。
3.案件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多请求部分予以退还。
4.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诉讼费全部退还当事人。
二、退诉讼费用交判决书原件吗
退诉讼费用是否要交判决书原件各个地方的法院执行的情况不一样。通常需要:判决书、生效证明、退费申请到退费账号。诉讼费退费手续:
1.本人(注意:只有本人已经死亡或者无法行动的情况下,才可以由近亲属代为领取)持本人身份证;
2.诉讼费缴费票据原件,如果原件丢失,退诉讼费会比较麻烦。
3.生效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这些文书上都会载明诉讼费退还给谁,退还多少。
三、退诉讼费用如何退还
退诉讼费用退还如下:
1.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已交纳的诉讼费不予退还;
2.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
3.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4.第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应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