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补偿的有哪些情形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补偿的有哪些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补偿的情形有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主动提议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或者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合同,劳动者拒绝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1.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解除,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以由劳动者提出;劳动合同终止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
2.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是合同未到期的时候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是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终止。
3.两者的效力不同: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关系不一定终止;终止劳动关系说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消灭。
三、解除劳动合同应补偿多少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计算方法为:以工作年限为标准,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在6个月到1年之间的,按一年算,支付一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