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随着房价的上涨,国家就需要规定购买房屋的时候,是需要进行纳税的。那么有哪些人有缴纳房产税的义务?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有哪些人有缴纳房产税的义务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一)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二)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提示]房产出租的,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
(三)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四)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五)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纳税单位和个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六)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二、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
第二种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使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三、房产税征收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三)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四)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五)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六)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有哪些人有缴纳房产税的义务的相关知识,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一般对房屋的购买是需要缴纳税费的,因此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是需要按时缴纳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