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分四个级别,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各级别考试科目如下:
人力资源师考试三级和四级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科目。
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和一级则分为《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和《综合评审》。《理论知识》的题型是单项、多项选择题;而《技能操作》考核的题型包括计算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和方案设计等;《综合评审》是包括论文和论文答辩。考试内容涉及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六部分以及相关的基础知识。
报名流程
考试程序:
第1、在各省和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代理机构报名
第2、由各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报名条件
第3、审核通过后,交考试费用,缴齐费用后领取准考证
第4、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组织安排
第5、考试结束后,三个月至四个月内通知考试结果并发放证书(未通过者可以参加补考)
考试证书
证书一般在成绩公布2个月后发放。
按照“社会效益第1,质量第1”的原则,职业资格双认证工作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1教材、统一命题、统一鉴定时间、统一证书核发。凡考核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劳动部官方网站网上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 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