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资料:托运人提供每批货物的详尽资料,包括:
(一)货物名称、装港、卸港、交货地点、标记、毛重(公斤)、体积(立方米取三位小数)、件数、包装、离岸价格(指按从价计费货物)、运费支付方式、特种货性能、冷藏货物温度要求、重件(每件超过5公吨)的每件重量及尺码、超尺寸货物的尺寸。
(二)集装箱箱型、箱类、箱量、封志号、箱内件数、包装、重量(公斤)、体积(立方米取三位小数)、空箱自重(公斤)、整箱毛重(公斤)、运输方式等。
(三)对货物名称、重量/尺码,承运人保留权利开启集装箱进行检查。在证实托运人有不正当行为的情况下,检查费用和由于检查直接产生的任何货损均由托运人承担。
(四)托运人必须对所托运货物如实申报, 由于托运人对货物资料误述、有意欺骗或隐瞒而造成任何风险及责任均由托运人承担。托运人也必须负担承运人因此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
特种异味货:凡有强烈而不易消除的异味的货物托运时,托运人应将其性能及特征列明在托运单证上,以免污染集装箱以及其他货物。
免费样品:凡无商业价值的样品,可以要求船方免费运送,但体积不能超过0.2立方米,重量不超过50公斤。承运人只签发一张正本提单,而且不承担货损货差的赔偿责任。
货方自备集装箱:
(一)货方自备集装箱必须在各个方面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规定和安全标准,适合承运人船舶装载。货方必须持有并在需要时提供给承运人有效证书,证明集装箱在各个方面对有关货物是适载的。
(二)货方自备罐式集装箱,无论承运人和货方之间有否液体膨胀系数的协议,一旦出现液体/气体对人员或财产有危险或可能有危险时,承运人可以从罐体排出承运人认为防止危害所必须排出的任何货量,承运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货方将补偿承运人自由行使这种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