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是否算做累犯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某个犯罪分子被判刑,缓刑多少年之类的,缓刑就是指犯罪分子先定罪,过了缓刑期之后再来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那么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是否算做累犯?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是否算做累犯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刑法规定的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的情形。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
(一)在缓刑期间再次犯罪的,缓刑会被取消,要数罪并罚。但如符合取保条件的,可以取保。
依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60条、第65条、第75条的规定,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
(5)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尚不能结案的;
(6)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7)移送起广播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三、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可否适用缓刑
不能适用。《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缓刑适用的条件之一必须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缓刑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证实其不能经受缓刑期间的考验,已经从事实上证明了其再犯罪的危险,所以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不适用缓刑。
以上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是否算做累犯的内容,缓刑考验期结束以后再犯不属于累犯,对于累犯的构成条件,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进行规定的,累犯的前罪需要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