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提前几天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提前几天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如果想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在试用期提前几天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