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协助执行

在出现有对方没有按照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去进行履行的时候,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可以要求对方按规定去进行履行的,那么什么是协助执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协助执行
协助执行,是指实施执行措施的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的一种法律制度。法院执行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执行相结合是我国执行制度中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从有关执行的实践来看,当前我国民事协助执行有三类:
(一)有关单位的协助执行;
(二)法院之间的协助执行;
(三)个人的协助执行。
二、什么是协助执行义务人
需要协助法院执行有义务的机构。协助执行人不是执行机关,也不是执行当事人,对执行标的不能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确定协助执行人的范围可以由此为出发点,排除执行当事人和与执行标的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执行当事人即“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在执行程序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债权债务人,也就是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证明被告人负有执行义务或协助执行义务的证据材料
(一)被告人为被执行人、担保人的,应当收集由被告人承担履行义务的生效裁判文书(包括一、二审或再审判决书、裁定书,诉前保全裁定书,诉讼保全裁定书,先予执行裁定书,追加、变更被执行人裁定书等)及人民法院为了执行生效裁判文书而作出的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二)被告人为协助执行义务人的,应当收集作为协助执行依据的相关生效裁判文书、人民法院作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证明协助义务人应当承担协助执行义务的其他证据材料。
(三)对于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案件,应当收集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以及人民法院为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而作出的裁定书等。
上述材料中的书证应当收集原件,如确实无法取得原件的,收集副本或复印件。副本或复印件上须注明原件所在地及收集人,并加盖原件所在单位和收集人员的单位印章。
三、协助执行和强制执行发给对象不同
协助执行通知书肯定要执行的,如果不执行的,可由法院予以民事制裁措施。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强制执行通知书的主要差别在于相另一方分别:强制执行通知书是发给被执行人的文书,其目的在于要求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并告知不自觉履行可能要承受的法律职责。协助执行通知书是法院因履行职务的需要,如需解决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过户等手续,而向被执行人以外的其它有协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出具的法律文书。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什么是协助执行的相关知识,在去进行执行的时候,也是有很多种方式的,协助执行的话,一般都是适用于需要相关单位进行合作的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