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倒闭解散流程
1.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3.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企业解散后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
企业解散后,员工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公司自愿解散的情形包括哪些方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时;
2.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须股东会特别决议,即由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
有其特殊性,表现为:解散只是合并或分立的附属后果,公司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在一定情况下会继续保留;不需要经过清算程序;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公司或分立公司继受,而不是消灭。合并、分立解散不实行清算的原因,主要在于合并、分立实行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