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债权属于连带债权
下列债权属于连带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数个债务人中的一个全部偿还的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和连带保证人享有的权利等。根据连带债权,任何一个连带债权人都有请求和接受债务人全部履行的权利。经一人要求债务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其他债权人就丧失了对债务人要求履行的权利。哪些债权属于连带债权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