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公告·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等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联系人:刘军 手机:132 6185 8041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等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9-500111-77-03-059960
、2019-500111-77-03-059962、2019-500111-77-03-059956、2019-500111-77-03-059958、2019-500111-77-03-059953、2019-500111-77-03-05994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
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等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
2.2 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大足区高升镇等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因原处理工艺存在严重缺陷,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为了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既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保护流域水质,我
司拟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总处理规模为6350m3/d,总投资约1500万元,出水均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
2002)中一级b标准。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设本情况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对进水水质、施工环境等项目情况进行
实地调查,确定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2)项目建设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季家镇、玉龙镇、石马镇、金山镇、三驱镇。
2.3各污水处理厂(站)建设本情况、临时排放设施建设要求见下表:
(1)建设本情况表
序号 污水处理厂(站)名称 现处理规模(m3/d) 现处理工艺 原设计出水标准 改扩建设计规模(m3/d) 改扩建后工艺 改扩建后出水标准 范围及
围合形式 备注(交通及现有用电负荷情况)
1 大足区高升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 350 曝气+人工湿地 一级b标 600 a/o+化学除磷 一级b标 围墙 有硬化进场道路,专变30kva,现有用电负荷25kw,
有自来水。
2 大足区季家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300 曝气+人工湿地 一级b标 600 a/o+化学除磷 一级b标 围墙 有硬化进场道路,专变30kva,现有用电负荷24kw,
有自来水。
3 大足区玉龙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 800 ao+人工湿地 一级b标 2000 a/o+化学除磷 一级b标 围墙 有进场道路,专变30kva,现有用电负荷34kw,有自
来水。
4 大足区石马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 600 a/o+化学除磷 一级b标 850 a/o+化学除磷 一级b标 围墙 有硬化进场道路,专变50kva,现有用电负荷45.35kw
,有自来水。
5 大足区金山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 500 a/o+化学除磷 一级b标 800 a/o+化学除磷 一级b标 围墙 有硬化进场道路,专变50kva,现有用电负荷34.15kw
,有自来水。
6 大足区三驱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1100 a/o 一级b标 1500 a/o+化学除磷 一级b标 围墙 有硬化进场道路,专变160kva,现有用电负荷78.45kw,有自
来水。
(2)临时排放设施建设要求表
序号 污水处理厂(站)名称 临时排放设施建设规模(m3/d) 临时排放设施处理方式 临时排放设施出水标准 临时排放设施运行 备注
1 大足区季家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300 非一体化 当地环保要求 原运营单位运行
2 大足区石马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 600 非一体化 当地环保要求 原运营单位运行
3 大足区金山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 500 非一体化 当地环保要求 原运营单位运行
2.4项目周期
2.4.1 建设工期:260日历天
2.4.1.1.设计工期:60日历天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版。
注:招标人按随本招标文件一同发布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编制大纲(修订)》原则、标准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审核期间
中标人应立即组织进场施工,招标人对施工图的修改意见应在中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版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中标人应在3个工作日修改完善反馈,并确保在本项目epc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第三方审图单位的施工图审查。
2.4.1.2.施工工期:200日历天
合同签订之日起260日历天内工程完工并达到清水联动调试条件。
2.4.2 调试期
(1)清水联动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内完成清水联动调试并验收合格。
(2)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内完成污水处理厂(站)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
2.4.3 临时排放设施建设及调试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临时排放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调试,并达到临时排放设施运行的质量标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由中标的总承包单位参考项目本情况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设备及安装调试清单等资料,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设计
、采购(含所有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包含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管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原污水处理厂(站)设
施设备拆除、转运、处置,利旧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维修等)、临时排放设施设计建设及调试、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直至环保验收等专项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满足
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污水处理工程整体移交招标人,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
控和负责。
2.5.1设计部分:
包括编制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编制施工图预算、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方案、设计后期服务(含施
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调试指导服务,须设常驻现场代表)。
①对招标人提供的气象、水文、环评、水保、地质灾害评估、地形图测量、勘察、施工用水、用电等资料进行复核、补充及完善。
②中标人根据对项目现场自行调查的实际情况(大足区金山污水处理厂的水淹历史,须考虑防洪、泄洪措施)和招标人要求,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厂区内配套管网及相关
配套工程、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电气、自控仪表、暖通、建筑、结构、机械、总图、道桥等),设计内容不产生漏项,中标人须保证出水水质稳
定达标排放。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行政主管部门及第三方审查单位技术审查、备案及报审等工作。
③明确施工图设计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详细技术规格及参数等要求。
④中标人的施工图在送审图机构审查前,应送招标人内部审核。
2.5.2工程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①污水处理厂(站)全部土建(含五通一平)、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原污水处理厂(站)设施设备拆除、转运、处置,利旧建构
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维修等。
②厂区内管网、尾水排放管网。
③施工临时供电、供水、通信工程,道路占用及恢复、青苗补偿。
④工程材料、设备、仪器仪表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单机及清水联动调试。
⑤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通讯、闭路电视及消防等配套工程施工。
⑥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配套及附属工程(进厂道路、厂区内道路、人行道和停放场地。雨污水及其他管道排放工程。现场公共设施等)。
2.5.3工程建设其它有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①污水处理厂(站)的全系统的达标排放调试。
②调试期水质检测、达标排放及环保验收。
③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
④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运维手册、运维调试方案等资料编制。
⑤协助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协调及工程报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2.5.4负责完成本项目高升污水处理厂、玉龙污水处理厂、三驱污水处理厂临时排放工程设计、建设及调试。调试合格后负责移交给招标人指定的运营单位运行。
2.5.5大足区金山污水处理厂处有水淹历史,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该厂防洪、泄洪措施的设计、施工等工作。
2.5.6完成招标人要求增加的本项目其它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②、③条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资质(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专业承包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9年2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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