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邵东县石膏矿矿区县城华电星苑小区以南及公园路下石膏采空区域地面变形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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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东县石膏矿矿区县城华电星苑小区以南及公园路下石膏采空区域地面变形治理工程已由邵东县发展和改革局邵发改审〔2018〕1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17年矿山地质环境和地质环境保护项目资金。招标人为邵东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邵东县石膏矿矿区县城华电星苑小区以南及公园路下石膏采空区域地面变形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邵东县石膏矿矿区县城华电星苑小区以南及公园路下石膏采空区。
2.3 规   模:本工程为邵东县石膏矿矿区县城华电星苑小区以南及公园路下石膏采空区域地面变形治理工程,治理范围包括公园路下方石膏采空区和华电星苑小区以南的塌陷坑。治理范围总面积约为3825.66m2,其中采空区面积约2171.16m2。总体治理方案:公园路下方采空采取“碎石、砂砾充填+注浆接顶封孔”;对塌陷坑c4-t10采取土方回填并压实。工程总投资为3500980.16元。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验收规范和合格标准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包含封闭墙工程、采空区充填工程及塌陷坑回填工程等(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业绩要求: 企业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总造价在175万元及以上已竣工验收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
3.4 项目负责人:①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类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或湖南省级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培训合格证;③具有省级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5技术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湘建建〔2015〕57号文和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规定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资格要求: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按照邵东县人民政府,领取发票,接受我县税收管理。以集团公司、总公司等名义签订合同的,须签订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以邵东分公司(或项目部)的名义申报纳税。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本帐户转帐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柒万元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请从2019年01月24日~2019年01月28日17:00止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0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报名前与联系人联系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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