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蒸木托盘的介绍

美国、欧洲、澳洲等我国检验检疫局要求对所进口的木木托盘及木制品进行检验,在入境时需接受检查或需出示付运前已作熏蒸处理的有效证明书(即ippc标识)。 木材及木包装材料制作的木木托盘外,检验检疫局亦比较关注木板箱、托板、垫板、垫木、货柜箱的外露木料及木制品。 一般在检疫上属于高虫病传播风险的木木托盘,来自亚洲及东南亚的竹或木制品,检验检疫局在检查时发现木木托盘上有活昆虫的痕迹,便会停止清关。为了较顺利地清关,出口商在木托盘付运前进行熏蒸处理,以便获得即时放行的方便。 熏蒸或加热处理后的木木托盘有效期为21天。 在气温为摄氏21度或以上和正常气压下,木木托盘需要以每立方米48克(即每一千立方呎3磅)溴甲烷的浓度进行24小时的熏蒸处理。当气温从21度起每下降5度时,溴甲烷的用量须以每立方米8克(即每一千立方呎0.5磅)的比例增加,而熏蒸时间保持不变。 检验检疫局认可的熏蒸公司完成木木托盘熏蒸工作后,检验检疫局便会向申请人发出熏蒸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