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以制造商的技术证书为依据。无证书的,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注:
1.起重危险品用钢丝绳,一般采用设计等级较高的工作等级安全系数。
2.对于一些工作级别为m7.m8的冶金起重机,在保证一定使用寿命的前提下,允许使用土地的工作级别安全系数,但低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3.臂架伸缩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4.
3.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不得使用编结连接长度的钢丝绳。使用其他方法连接长钢丝绳时,要保证接头的连接强度不小于钢丝绳断裂拉力的90%,不得通过滑轮进入卷筒。
4.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提升高度大时,应使用不旋转、不松散的钢丝绳。使用其他钢丝绳时,应配备防止钢丝绳和吊具旋转的装置或措施。
5.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的结构形式、规格和强度应符合起重机说明书的要求。
6.钢丝绳卷筒应按顺序排列,与卷筒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映至少保留2圈。
7.当载荷由多根钢丝绳支撑时,应设置每根钢丝绳受力平衡装置。
8.收集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曲和乱绳。
9.提升熔化或热金属时,应使用石棉芯等耐高温钢丝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