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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
(一)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一方还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其可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二)根据其是否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三)根据其行为是否需要当事人支付对价(互为对价,但是非为要求等价性),民事法律行为就可以分为: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四)依据其行为生效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诺成行为自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为履行其义务;而实践性行为自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时成立,交付标的物为行为成立的要件。
(五)根据其相互间的关系,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主行为和从行为。从行为依赖于主行为。
(六)根据行为人实施行为所要发生法律后果的性质,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财产行为和人身行为。
二、哪些民事法律行为不得附条件
不得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
(一)依性质不得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通常为依性质必须及时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如票据背书行为。
(二)附条件则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主要是与人身或者身份密切相关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8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三、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的,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当事人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在设定权利义务关系时,可以在意思表示中设定一定的期日或期间,用该时间来决定权利义务发生或者存续。例如,约定合同“自2003年5月4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终止”,就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我国社会是法治社会,坚持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所附条件必须为将来的不确定的并且还是合法事实。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