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家暴起诉离婚,需要收集哪些家暴证据

由于家暴起诉离婚,需要收集哪些家暴证据
一方因为受到家庭暴力想要离婚,需要收集如下家暴证据:1、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报告;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提供相应的调解记录;3、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4、其他证据。由于家暴起诉离婚,需要收集哪些家暴证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