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人的范围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具体如下: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和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是能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的,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嘱继承人的范围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