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公证从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以公证书为准,如果不能办理公证,财产的分割事宜就由法院判决的为准。财产公证的手续大致是带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待公证人员审查完毕后即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一、离婚后财产公证从哪个部门办理
离婚后财产公证从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办理。
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分割以公证书为准。如果离婚前不能办理公证,对于财产分割,以法院判决为准。
二、离婚后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财产公证需要如下手续:
1.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财产权属证明等材料,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员依法进行审查;
3.公证机构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并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
三、婚后财产公证费用是多少
离婚后财产公证费用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地区的公证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有按比例收取,也有规定了固定的金额。通常情况下为: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元部分,收取0.2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