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多久可以过户给别人
被拆迁人取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后,就有权处分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房屋过户登记。但要遵守当地房地产调控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的定义】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如何处理
1.行政裁决
国务院令发布的相关法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行政或司法强制
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三、房屋拆迁如何赔偿
拆迁房屋的赔偿包括:
1.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