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借款人只起诉一人之后可否再诉

共同借款人只起诉一人之后可以再诉的,对于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视为份额均等承担的。欠款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状、主体资格证明、借贷关系证明等。
一、共同借款人只起诉一人之后可否再诉
共同借款人只起诉一人之后可以再诉,债务人为两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如果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二、欠款起诉需要那些材料
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借款合同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三、欠款起诉的流程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5.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