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程序

夫妻协议离婚程序是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分割等问题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一、夫妻协议离婚程序
夫妻协议离婚程序: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分割财产需要公证吗
离婚协议分割财产不需要公证,公证是属于自愿行为,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进行公证,不申请公证不影响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可以反悔,不过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的,则一般需要在离婚后一年提起诉讼反悔,但是如果法院审理后认定签订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的,则会驳回反悔一方的诉讼请求。如果是发现对方隐瞒、转移财产而反悔的,可以在离婚后三年内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