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在两千元以上才能符合标准,并且要接受一定的刑事处罚。敲诈勒索罪的取证要点是证人证言、视听资料、被害人的供述、书证、物证等。
一、四川省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
四川省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一般情况要两千元以上才能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敲诈勒索罪的取证要点
敲诈勒索罪取证要点是:
1.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分为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供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护;
5.鉴定结论;侦查检查笔录;
6.视听资料。敲诈勒索罪的证据主要包括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
三、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
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包括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