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4.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5.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6.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7.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8.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9.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10.贷款买过二套以上房,后来全部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二、二套房贷款新政策
除了明确落实公贷新政策外,昆明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还针对本地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额度、公积金付房租等事项进行了重审,具体内容分别为:
1.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且开户满6个月(含)以上的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夫妻双方均按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且开户满6个月(含)以上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70万元;仅夫妻一方按规缴存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5万元。
3.借款人和借款相关人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中注明住房贷款累计超过二笔(含二笔)的,不予审批;有未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审批。
4.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租房居住且在租房当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三、第二套房契税是多少
一般情况下,购买首套房能享受契税优惠,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契税为房款的1%,面积在90-144平米之间的,契税为房款的1.5%。购买二套房时,则不能享受契税优惠,契税为房款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