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三峡新能源2019年39家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和评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19年度】
招标编码:cbl_20190319_11060584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依据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年度计划安排,经批准开展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和评审的招标工作,本次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2019年39家电力企业(统称发包人)开展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的项目,采用按照开展每一家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和评审服务费用相同,固定总价报价方式原则,进行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和评审服务招标。
2.2服务标准及要求:
1.对发包人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和评审等相关工作进行专业培训。
2.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深入开展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6]542号)、《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dl/t 1919-2018)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聘请电力安全专家为发包人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开展现场咨询,指导发包人开展审查验收并提出评估报告,再经中国能源研究会电力安全与应急技术中心组织专家评审通过。
3.在发包人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和评审工作中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其中每个发电企业现场专家咨询不少于2次。
2.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有39家电力企业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和评审工作,其中具体项目如下:
东北分公司(4家):
1. 三峡新能源朝阳发电有限公司,光伏1万千瓦;
2. 三峡新能源彰武发电有限公司,光伏2.4万千瓦;
3. 三峡新能源富裕风电有限公司,光伏2万千瓦;
4. 三峡新能源泰来发电有限公司,光伏0.99万千瓦。
新疆分公司(1家):
1. 三峡新能源五家渠发电有限公司奇台分公司,风电19.8万千瓦+光伏
5万千瓦。
内蒙古分公司(2家):
1.三峡新能源乌拉特前旗发电有限公司,光伏2万千瓦;
2.二连浩特市天宏阳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光伏3万千瓦。
南方分公司(6家):
1.三峡新能源普安发电有限公司,风电4.2万千瓦;
2.三峡新能源元谋发电有限公司,光伏2万千瓦;
3.三峡新能源华坪发电有限公司,光伏3万千瓦;
4.三峡新能源盘州市发电有限公司,风电4.8万千瓦;
5.云南省龙陵县欧华水电有限公司,水电2.86万千瓦;
6.维西龙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电1.26万千瓦。
西南分公司(4家):
1.三峡新能源普格发电有限公司,光伏3万千瓦;
2.布拖中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光伏5万千瓦;
3.布拖君升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2万千瓦;
4.三峡新能源冕宁发电有限公司,风电7万千瓦。
西北分公司(12家):
1.三峡新能源酒泉发电有限公司,光伏10.9万千瓦;
2.张家川天源风电有限公司,风电4.95万千瓦;
3.永登县弘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光伏3万千瓦;
4.三峡新能源昂立(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光伏6万千瓦;
5.三峡新能源吴忠发电有限公司,光伏4万千瓦;
6.三峡新能源绥德发电有限公司,风电5万千瓦;
7.神木市远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光伏3万千瓦;
8.三峡新能源共和发电有限公司,光伏3万千瓦;
9.海南州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光伏3万千瓦;
10.海南州铸玛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3万千瓦;
11.乌兰金峰新能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光伏3万千瓦;
12.三峡新能源德令哈发电有限公司,光伏4万千瓦。
华北分公司(4家):
1.沽源县恒益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2万千瓦;
2.三峡新能源平山发电有限公司,光伏1万千瓦;
3.三峡新能源平定发电有限公司,光伏10万千瓦;
4.三峡新能源康保发电有限公司,光伏2.9万千瓦。
华东分公司(2家):
1.慈溪长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电5.2万千瓦;
2.宿州市符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光伏5.44万千瓦。
山东分公司(4家):
1.青岛润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电3.6万千瓦;
2.三峡新能源沂源发电有限公司,光伏2万千瓦;
3.三峡新能源蒙阴发电有限公司,光伏3万千瓦;
4.山东嘉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光伏1.2095万千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业绩要求:
1、近5年承担已完成电力企业安全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服务业绩10家单位。
2、2018年以来已承担开展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企业10家及以上单位。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2年无连续亏损。
(5)人员要求:
1、负责项目实施的组长为国家能源局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电力应急专家文件中的专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10年以上电力工作经历。
2、投标人应确保投入每个发电企业的专家团队人员具有5年以上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经历。
3、投标人人员配备应满足投入至少4个发电企业的现场评估专家组同时进场开展工作。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3月19日9时整至2019年3月28日17时整。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平台进行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报名”提交申请,并在 “支付管理”模块勾选对应条目完成支付操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19年4月9日10时整。现场递交的地点为北京市(详见招标文件)。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报名前请与负责人联系,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刘先生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