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法院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是当事人携带民事起诉状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立案之后结合双方实际情况作出是否离婚的判决,离婚诉讼案件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一、法院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法院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当事人携带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等,到对方的户口所在地或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起诉。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如何确定离婚诉讼案件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被告被劳动教养;
4.被告被监禁;
5.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
三、离婚法院判决书丢了怎么办
离婚法院判决书丢了的情况下,可以携带自己本人身份证,去审理案件法院的档案室进行查询,法院档案室会有该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直接去档案室要求复印判决书并由档案室价格此件与原告一致的印章。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离婚判决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是法院对离婚案件审理之后,针对审判结果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