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未成年时老师算监护人吗,传唤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传唤未成年时老师算监护人吗,传唤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传唤未成年时老师不算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是其父母。但老师可以作为其代表到场。
传唤的注意事项是:
1.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应当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
2.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
3.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4.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口头传唤需要传唤证吗
口头传唤需不需要传唤证并没有硬性的规定,但是为了保证程序正当,可以补办传唤证,但不是必须的,也可以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口头传唤符合法定条件,是具有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三、口头传唤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的口头传唤并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范畴。行政强制措施包括的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存款、汇款等。而口头传唤只是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的一种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