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查封是什么意思

房屋查封是法院执行的一种方式,通常发生于债权债务之间。债权人通过申请执行程序维护自身利益,债务人如果无法还清债务,法院可视情况对债务人进入执行程序,将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冻结,也可对房产进行查封。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房产查封是什么意思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房产查封是什么意思
房产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的途径把被告所属名下的房产查封,被查封后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等手续的,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强制执行查封后,被告还可以住那套房子,但是不能转让房子了,就是对这栋房子的权利进行了限制,不能转让、赠与给他人了。
房屋可以被法院多次查封。人民法院查封房地产,应与案件诉讼、执行标的为基础:
(一)执行依据明确记载房地产的数量、位置的,实际查封的数量、位置应与其相当;
(二)已能确定部位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写明查封的房地产的具体部位、数量;
(三)对不可分割的房地产,应当整体查封,但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当写明查封房地产的具体价值量。
二、法院查封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查封房产有以下情形:
(一)恶意转移或者变卖房产;
(二)诉前保全;
(三)执行案件时,暂时没有履行能力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三、查封了的房产可以购买吗?
按签订买卖合同和被采取查封措施的先后,分别给出认定和处理原则:
(一)出卖人擅自将已被有权国家机关采取了查封等强制措施的房屋转让给他人的,买卖合同一般认定为无效,但相应有权国家机关或申请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强制措施已经解除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二)出卖人转让房屋后,有权国家机关对房屋采取了查封等强制措施的,不影响已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针对出卖人的强制措施仍未解除,致使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以参照房屋被设定抵押期权间买卖的原则处理。
房产查封不会立刻执行,会对被执行人有一定的期限,在期限内只要履行执行人的请求,也不会进入查封环节。即使房产进入查封环节,法院也会对被执行人以及其近亲属的基本起居做出保留。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房产查封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