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特别累犯有哪些限制呢
成立特别累犯有哪些限制呢
成立特殊累犯的限制为:1、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2、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罪。这是构成特殊累犯的实质条件。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间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或毒品犯罪的,都构成相应的特殊累犯。成立特别累犯有哪些限制呢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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