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时致第三人死亡还应判为绑架罪吗
在我国若是未触犯特定罪名的情况下,若行为人主观故意侵害第三人的生命权,则其为故意杀人罪。若行为人主观过失,侵害了第三人的生命权,则其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若行为人主观故意侵害第三人的健康权,则其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绑架时致第三人死亡还应判为绑架罪吗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