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心脏病算工伤吗

一、职工心脏病算工伤吗
不一定。
工作岗位突发急性心梗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视同工伤,即视为工伤对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如何认定工伤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规定。
三、工伤享受的待遇有哪些政策
工伤享受待遇有:
1.申报工伤后可以享受医疗、伤残及停职留薪等工伤待遇。
2.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
4.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