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人哪些时候可解除合同

房屋出租人哪些时候可解除合同
房屋出租人可解除合同的时候包括: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转租的;2、承租人逾期不付租金的;3、承租人违反约定的方法或者不根据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使房屋受到损害的等。房屋出租人哪些时候可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