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所有条件

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所有条件包括发生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实现等。合同解除权的时效限制规定是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
一、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所有条件
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所有条件如下:
1.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原因发生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合同解除权的时效限制规定是什么
合同解除权的时效限制规定是应当是从债权人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进行。对于合同解除权而言,其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而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
三、解除合同后当事人如何救济
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便告解除。为了限制解除权人滥用解除权,以避免给无辜的当事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法律同时规定了救济措施,当事人对解除权人解除合同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这在民诉法上叫做提起确认之诉。这也是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在合同法上的具体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