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二审终审判决不服怎么办?

在一审诉讼中,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人民法院可能会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那么你知道对二审终审判决不服的话应该怎么办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对二审终审判决不服怎么办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对二审终审判决不服怎么办
对二审不服判决,你可以进行申诉。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一)法院系统内部进行申诉。首先向做出终审判决的法院进行申诉,请求重审。其次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的信访部门进行申诉控告,也就是向省高院的信访办寄送材料,反映问题,可以对案子进行申诉。
(二)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同级人民检察院不受理的话,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程序跟向高院提起申诉的程序是一样的,向他们寄送案件材料。另外,还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控诉中院院长徇私情的行为,这是一种渎职的行为,是可能判处刑罚的,有权进行控告。
(三)给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这种情况人大通常都会受理,而且往往会发函件给法院,但是如果法院拒不改正的话,人大的力量也有限,建议最好向省人大信访办进行申诉。
(四)到纪检部门控诉院长的渎职行为,要求对这种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合法权益。具体可以到本市的纪检委或者省纪委去申诉控告。
(五)如果上述单位没有一个能满足要求,诉诸媒体,进行社会监督,靠舆论的力量来迫使法院受理申诉。
二、对民事案件的二审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民诉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民诉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三、二审判决不服向哪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市高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综上所述,当事人对二审判决不服的,救济的途径包括申诉、抗诉,到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应等等。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对二审终审判决不服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