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申请或延期赴港澳通行证的国内居民在各个办事大厅排起长龙,三年封禁,赴港澳的高峰如同出闸的洪水势不可挡。“香港”好久不见,但仍要记得一些必要的通关常识。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对所有违禁品及受管制物品的进出口均有严格规管。常见的违禁品及受管制物品包括危险药物、精神药物、受管制化学品、抗生素、枪械、弹药、武器、爆竹烟花、战略物品、未经加工钻石、动物、植物、濒危物种、电讯设备、野味、肉类、家禽、蛋类及配方粉。
药物方面,旅客携带受管制药物入境或出境,需要出示由卫生署签发的许可证,否则可能被检控,而有关物品亦可能被检取。然而,若旅客在其个人随身行李内携带药物以供合理自用,可获豁免领取许可证。
此外,若有关药物被列为危险药物、抗生素或第一部毒药,亦须受《危险药物条例》(第134章)、《抗生素条例》(第137章)或《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规管,须获医生处方才可携带过关。
吸烟产品方面,根据《2021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任何人士进口、推广、制造、售卖或为商业目的而管有另类吸烟产品,包括电子烟、加热烟产品、草本烟及任何相关的器具、零件及配件,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因应不少市民于农历年前夕及假日期间到内地旅游、探亲及购置年货,可能会误带违禁品及受管制物品进出香港,海关特别提醒市民,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输入没有卫生证明书的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可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去香港时要遵守当地的海关法规,返回入境时当然也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仅对超出范围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