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立案标准

一、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立案标准
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已经取消,现在该犯罪行为涉嫌的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具体的立案标准是非法猎捕、杀害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量刑
1.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量刑,具体是: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