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证是什么意思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都会涉及到抵押权,针对抵押权是需要进行登记的,往往会涉及到抵押权证,那么抵押权证是什么意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抵押权证是什么意思
抵押权证就是抵押财产他项权证书。是财产所有人将其财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或其他人,在办理抵押登记时由登记机构出具的抵押权人享有该抵押财产抵押权的证明。
二、抵押权的效力是什么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三)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四)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五)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六)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七)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
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八)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三、抵押权是否优先受偿权
抵押权是优先受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的抵押权的定义,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抵押权证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抵押权证就是抵押财产他项权证书。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