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要举哪些证据
对于交通事故案件,要举出的证据包括: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4、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证明等。交通事故案件要举哪些证据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