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离婚流程怎么走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我国的离婚率是越来越高了,往往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双方的感情问题而导致的,那么军婚离婚流程怎么走?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军婚离婚流程怎么走
与军人离婚需要征得军人的同意,方可离婚。
(一)离婚是夫妻双方以登记或诉讼方式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由于离婚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一系列重大法律和社会问题,《民法典》对其程序、条件和后果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军人离婚作出特别规定的,主要是现役军人的配偶(限定为非现役军人)对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情形。
(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三)离婚情形具体指的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一规定在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军人配偶的离婚自由权的保障,基本实现了二者之间的平衡。
与军人离婚的话是需要征得军人的同意才可以离婚的,因为军婚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军嫂也是享有国家特殊的福利的。如果说军人是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可能会受到处分,并且会准予离婚。
二、军婚可以离婚吗,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中国刑法规定了破坏军婚罪,对军婚予以特别保护。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离婚方面,《民法典》第六编婚姻家庭,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三、军婚男方要求离婚能离吗
(一)军婚男方要求离婚能不能离要看实际情况而定。军婚离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2、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民法典》第六编婚姻家庭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军人的身份是比较特殊的,所以他们的离婚程序也是比较特殊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军婚离婚流程怎么走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