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误工费法律条文

在生活中,如果人们在通勤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就很大概率会迟到,大部分的公司对于迟到都有相应的惩罚性规定。那么出租车误工费法律条文?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出租车误工费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
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二、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为: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公交车的误工费法律是否支持
公交车的误工费法律上是不支持的,但是公交车的驾驶员可以和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索赔停运损失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综上所诉,在通勤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误工的,误工费需要根据劳动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决定。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出租车误工费法律条文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