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继承两个宅基地,因为《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规定,村民只能“一户一宅”,存在多余的住宅应当进行转让。继承宅基地后户口可以迁回,如果不想回迁也可以将继承的宅基地进行转让。
一、能不能继承两个宅基地
不能继承两个宅基地。根据我国“一户一宅”的政策要求,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农村村民应当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如果因为历史原因对多处宅基地拥有继承权,要按照有关的政策规定将多余的宅基地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或是交由集体经济组织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
二、继承宅基地后户口可以迁回吗
继承宅基地户口是可以迁回的,主要看当事人自己的意愿,以及村内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三、宅基地是否能互换
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虽然禁止宅基地对外流转,但是没有禁止宅基地及住房在本集体内部转让和互换。友情提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四款“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我国禁止宅基地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转让,特别禁止向城镇居民转让。但是,我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实践并不禁止对于本集体内符合新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在本集体内部流转宅基地,也不禁止本集体内村民之间互换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