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什么机构鉴定的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是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
二、医疗事故的条件
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
1.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要有违法、过失行为;
3.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
4.违法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三、医疗事故属于侵权责任纠纷吗?
医疗事故不属于侵权责任纠纷。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