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特别法人的有哪些组织

我国民法典赋予了公司独立法人的身份,法人不是自然人但是一般需要一个自然人担任法定自然人,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能够参与民事活动并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那么属于特别法人的有哪些组织?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属于特别法人的有哪些组织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法律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等组织”特别法人“地位,使其可以独立开展经营业务,打官司也可以独立成为原告或被告,等。有利于其更好地参与民事生活,也有利于保护其成员和与其进行民事活动的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二、法人的主要内容
法人种类分为三种。
第一,以行为能力为界分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与限制行为能力法人,传统的法人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团体和中国特有的“两户”为限制行为能力法人。
第二,从责任范围看,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是有限责任,而限制行为能力法人是无限责任。
第三,完全行为能力法人分营利与非营利法人,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法人也有营利与非营利之分,非法人团体属于非营利,而“两户”属于营利。
第四,作为监督机制根据法人的性质不同可介入的机制不同,在这一点上,公益法人与公司法人形成严格与宽松的两极对照。
第五,在享受税制优惠方面,公益法人以绝对享受为原则,营利法人以基于政策部分享受为原则。
第六,作为准入机制,以准则主义为基本原则,以许可主义为特别原则。
第七,特殊法人不做规定或做授权规定,即特殊法人由特别法规定。
关于将第三主体作为法人定位及其责任范围等问题,除各款所论之外,还需一些补充说明。
第一,作为法人定位的理由:首先,三者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第三主体”法人并列是因为,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两者在其内部财产关系的构成上基本都是共有中的合有关系,这一点同个人合伙没有差异;其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对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都规定“可以起字号”就意味着允许其作为独立的法主体存在,而且这种规定无论是否出于立法者的主观意识,但事实上它是符合和承认了中国传统的合股制度对现实法律制度的要求。
第二,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第三主体法人承担无限责任的理由:首先,民法典》规定了这两户和个人合伙三者在外部关系上负有无限责任;其次,关于非法人团体在降低了传统法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的准入机制之后,如果仍然自我决定作为非法人团体存在,那么,令其承担区别于传统(完全行为能力)法人的加重责任也并不为过于苛刻,而且还可以起到促使团体尽可能作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成立的作用。
第三,通过登记公示各种法人的能力范围以期保证与各类法人发生法律关系的相对人的安全,同时减轻政府的行政责任。
三、一个公司法人能集资吗
公司法人代表公司的利益,在实践中,公司法人可以进行融资。按照融资主体不同,项目的融资方式可分为既有法人融资和新设法人融资两种融资方式。
(一)既有法人融资方式既有法人融资方式是以既有法人为融资主体的融资方式。采用既有法人融资方式的建设项目,既可以是技术改造、改建、扩建项目,也可以是非独立法人的新建项目。既有法人融资方式的基本特点是:
1、由既有法人发起项目、组织融资活动并承担融资责任和风险;
2、建设项目所需的资金,来源于既有法人内部融资、新增资本金和新增债务资金;
3、新增债务资金依靠既有法人整体(包括拟建项目)的盈利能力来偿还;
4、以既有法人整体的资产和信用承担债务担保。
(二)新设法人融资方式新设法人融资方式是以新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为融资主体的融资方式。采用新设法人融资方式的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大多是企业法人。社会公益性项目和某些基础设施项目也可能组建新的事业法人实施。采用新设法人融资方式的建设项目,一般是新建项目,但也可以是将既有法人的一部分资产剥离出去后重新组建新的项目法人的改扩建项目。新设法人融资方式的基本特点是:
1、由项目发起人(企业或政府)发起组建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由新组建的项目公司承担融资责任和风险;
2、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的来源,包括项目公司股东投入的资本金和项目公司承担的债务资金;
3、依靠项目自身的盈利能力来偿还债务;
4、一般以项目投资形成的资产、未来收益或权益作为融资担保的基础。采用新设法人融资方式,项目发起人与新组建的项目公司分属不同的实体,项目的债务风险由新组建的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能否还贷,取决于项目自身的盈利能力,因此必须认真分析项目自身的现金流量和盈利能力。
法人有什么特点?
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但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订)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根据有关规定法人是法律赋予的具有独立法律意义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不是一个实在的生命体,依法产生与消灭。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属于特别法人的有哪些组织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