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义务人和清算人的区别是哪些

一、清算义务人和清算人的区别是哪些
1.主体范围不同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义务人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
清算人分为法定清算人、议定清算人和指定清算人三种。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人可以由董事、股东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组成。
2.所负义务内容不同
清算义务人的义务是负责启动清算程序、组织清算和产生清算人;而清算人的义务是执行公司具体的清算事务。
3.所负义务的性质不同
清算义务人的义务是法定的,不能解除;清算人的义务是约定或者指定的,是基于公司或者法院等的委任或者指定而产生的,因公司或者法院的解任或者清算人的辞职而解除义务。
4.不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原因不同
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时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赔偿责任源于其法定的义务,清算人不履行清算义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时承担的赔偿责任源于其与公司之间的委任关系。
5.法律资格不同
清算人对内处理、了结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具有诉讼主体地位;而清算义务人没有这样的法律资格。
清算义务人和清算人也会存在人员交叉的情况,清算义务人可以成为清算组成员。
二、清算期间如何确定
主要可从以下四点进行确立: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在人民法院依法即可以宣告破产或解散之日。
三、公司清算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偿还公司债务,一般没有先后顺序,但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
2.在催告债权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
3.在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产。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