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网络诈骗立案标准

湖北省网络诈骗立案标准
在湖北省,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五千元的,应予立案追诉。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湖北省网络诈骗立案标准的法律依据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实施细则》四(七)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五千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诈骗数额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