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几年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有效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二手房交易陷阱是什么
1.代购内部廉价房。有的人利用部分购房者急于购房又想省钱的心理,冒充国家公职人员,以能代购单位内部廉价商品房为名骗取钱财。
2.将他人住房非法转卖。有的人为了获取利益,通过伪造相关证件等手段将不属于自己的房屋出售,以此骗取房款,等到购房者发现,他们已经逃跑了。
3.将已作抵押的房屋非法转卖。有的人为了更顺利地出售房屋,就隐瞒了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并且用虚假的证件诱使购房者支付了定金或者房款,等到购房者发现事实已经为时已晚。
4.一房多卖骗取购房款。一些不法中介或个人在出售房屋时,隐瞒房屋已出售的事实,采取一房多卖的方式骗取他人购房款。
三、二手房交易卖方有哪些费用
1.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按每平方米计算,5元/平方米, 卖方承担50%费用;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产权转移的成交金额的0.05%缴纳;
3.房地产经纪费(中介费):按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买卖双方付费总和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4.转产费:如果房屋是使用权房,则必须转成产权房才能进行交易,所有费用由卖方独自承担。转产费一般由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根据房屋朝向、房龄、业主工龄等因素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