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原告具体需要证明什么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证明的事项为:起诉符合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被告不作为的事实材料、向被告提出过申请或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给自己造成损害的证据。行政赔偿中损害事实的证据等。行政诉讼的原告具体需要证明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第三十八条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