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会职权有哪些?其决议的生效条件

有限公司股东会职权主要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审批董事会的报告、审批公司的年度财物预算方案、决定增加或者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等权利。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的生效条件可以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司的章程。
一、有限公司股东会职权有哪些?
有限公司股东会有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二、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的生效条件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的生效添加并没有特殊的法律规定,股东可以自由对其进行约定,但是总的来说,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内容合法、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三、有限公司股东会的性质
有限公司股东会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体现股东意志。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权力机关、它是全体股东参加的全会,而不应是股东代表大会。现代企业股权分散,股东上万甚至几十万,不可能全部出席股东会。因此,股东不能亲自到会的,应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投票,以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
2.企业最高权力机关。
股东大会是企业经营管理和股东利益的最高决策机关,不仅要选举或任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而且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股东的利益分配等都要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友情提醒您注意,股东大会并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它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本身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