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追回钱款怎么判

一、诈骗追回钱款怎么判
诈骗追回钱款的判法是对于构成诈骗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不能因为已经退赃而免除其应负的刑事责任。构成诈骗罪的,法院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如何判断构成诈骗罪的标准
判断构成诈骗罪的标准如下: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被诈骗的钱可以追回吗
被诈骗的钱可以追回,需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追回被骗的钱财的,需要由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并对有关财产的流向进行控制。公安机关也需要及时通过冻结财产、查封扣押的方式来追缴财产,但如果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则是无法追回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